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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色金属行业科技成果登记材料

来源: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开发交流中心更新时间: 2019-06-20

按科技成果类别,成果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材料:

(一)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

1.研制报告,财政投入产生的成果还需提供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;

2.科技成果评价报告;

3.知识产权证明(专利授权证书、软件登记证书等); 

4.国家、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;

5.用户应用证明;

6.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;

7.登记机构认为登记所必需的其他材料。

(二)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

1.研究报告,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还需提供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;

2.科技成果评价报告;

3.国家、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;

4.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,以及论文(著作)的收录和引用证明;

5.实际应用或采纳单位出具的证明

6.登记机构认为登记所必需的其他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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